“亲亲相隐”是在人伦纲常和儒学思想的影响下,允许近亲属之间相互隐匿对方犯罪的一种思想和原则。
从最初萌芽到发展完善,“亲亲相隐”经历了不断的演变,使得中国传统思想中的“德法相依”、“天人合一”、“礼法合治”等精神都得到了彰显。尤其,在法律领域表现得尤为明显,不仅缓和了社会的矛盾,而且还维护了皇权的统治。
经过了两千多年的世代传承和演变,尽管存在着许多糟粕之处,但“亲亲相隐”已经成为了中华民族在文明进步和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鲜明印记。
接下来,我们一起回顾“亲亲相隐”的形成和发展历程,简单探讨这究竟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倒退?
一、最初萌芽阶段
目前,关于“亲亲相隐”的萌芽和起源尚无明确定论,但通常都认为源自于周襄王时期(?——前年)。据《国语·周语》记载,在周襄王二十年,卫大夫元亘讼其君卫成公于当时盟主晋文公之庭,襄王反对晋文公受理此案,言及:
夫君臣无狱。今元亘虽直,不可听也。君臣皆狱,父子将狱,是无上下也。
这段记载,虽然没有明确提到亲亲相隐的相关思想和原则,但已经蕴含了朴素的萌芽,初步将人伦道德和国家法治进行了结合。不过,当时社会普遍强调宗法礼制,此时的“亲亲”之意比较单一,完全属于礼的范畴。
孔子而第一次明确提出“亲亲相隐”这一观点主张的,就是儒家学说的创始人孔子(前年——前年)。据《论语·子路》记载:
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孔子认为,父子之间有着最亲的血缘关系,这原本就是一种天性的使然。因此,他们之间相互为对方隐瞒是符合人伦的,也是可以理解,甚至理所应当的。
从此,“亲亲相隐”成为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推崇和倡导。
作为儒学思想的集大成者,孟子(约前年——前年)对于孔子的观点和学说都进行了继承与发展,包括“亲亲相隐”的理论在内。据《孟子·尽心上》记载:
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
经过孔子和孟子等儒学大圣的不断发展,“亲亲相隐”越来越得到了社会的认同,完成了最初的萌芽阶段。
但是,由于东周是奴隶社会的消亡期和封建社会的形成期,在那段礼崩乐坏和“大破大立”的动荡时期,“亲亲相隐”显得有些不合时宜,逐渐遭到了法家、兵家等旗帜鲜明的反对。据《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在秦国变法中明确提及:
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商鞅变法基本上,在先秦时期,“亲亲相隐”还只是作为一种理论和学说而存在,并没有成为一项法律制度,更没有对政治产生太大的影响,对社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二、初步确立阶段
随着秦朝完成了国家的大一统,在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等方面也日渐的完善。据秦简《法律答问》记载:
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勿听。而行告,告者罪。
秦始皇虽然秦朝并没有真正形成系统的亲亲相隐制度,但毕竟是“亲亲相隐”在法律层面的第一次大胆尝试和明确体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西汉立国后,经过汉初几十年的休养生息,特别是汉武帝时期,随着“文景之治”的完成,他终于有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豪横底气,完全确立了儒学在国家政治层面的绝对地位。
而且,汉朝历来标榜“以孝治国”,特别强调一种封建的孝道,将君与父、忠与孝、国与家看得极其重要。
受此影响,被秦朝奉为主导思想的法家逐渐没落,那种“提倡告奸”、“反对相隐”、“连坐惩处”等主张遭到了汉朝的排斥。这样,“亲亲相隐”开始上升为社会的主导思想,越来越深入到了思想文化和政治法律领域。据《汉书》记载:
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汉武帝以此为标志,“亲亲相隐”在政治法律和国家层面都得到了确立。而《汉律》的这些规定,对后世的封建立法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三、曲折反复阶段
两汉之后,中国的历史进入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合久必分”的分裂局面。期间,没有一个政权能够长期稳定存续,而且通常还是多个政权并立的状态,甚至有多支少数民族也纷纷趁乱内迁。
“亲亲相隐”虽然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也在曲折反复中逐步发展。但是,这种发展过程却极其艰难,有时会严重背离孔孟时期的初衷,甚至还出现了反复和倒退。据《三国志·魏志》记载:
旧法,军征士亡,考竟其妻子。太祖患犹不息,更重其刑。
西晋建国司马氏建立西晋以后,出现了短暂的平稳期。不过,随着八王之乱和永嘉之乱的先后爆发,短暂的平稳很快被打破了,匈奴、鲜卑、羯、氐和羌等少数民族纷纷粉墨登场中原并且建立政权。
各少数民族在与汉族融合的同时,带来了他们各自的文化和习俗。自然,也逐渐冲淡了儒家原有的正统主导地位,冲淡了“亲亲相隐”的社会影响力。
比如,《晋律》规定“准五服以制罪”,明确以血缘的远近和地位的尊卑来定罪量刑。不过,随着西晋由全国政权变成了区域政权,西晋变东晋后,尽管依然保留了《晋律》,但其中的“亲亲相隐”却越来越淡薄。
东晋元帝时,卫展就曾上疏,认为当时遍及存在的“考子证父死刑”和“鞭父问子所在”都是对于儒家思想的违背,都是对于“亲亲相隐”的违背,不利于社会的稳定,遂引起了上层统治阶级的重视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