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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3/30 16:34:00

金圣叹眼中的“才子”是与众不同的,而对“才子”的创作动机,金圣叹也有着自己的认识。首先,创作动机是驱使作家投入文学创作活动的一种动力。这种动力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外部的刺激,一方面是内部的动力。关于“才子”的创作动机,金圣叹给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怨毒著书”的创作动机和“文以自娱”的创作动机。

01怨毒著书

金圣叹关于才子创作动机起于“怨毒”的观点并非凭空而来,而是对中国古代“发愤著书”创作动机的一种传承。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在《论语》中就说道:“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即诗人可以通过诗歌起到一种怨刺上政的作用。

司马迁继承了孔子“诗可以怨”的观点,认为伟大的作品都是作者发愤著书的产物:“昔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

司马迁在此强调了发愤创作的动机都是个人遭到了不幸的事件,产生悲愤痛苦的情感,这种情感也构成了作品情理交融的魅力。唐代的韩愈也提出了相类似的创作观念:“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作者创作作品是心有不平,因此有感而发。此外,明清之际的黄宗羲、贺贻孙、廖燕等人也提出了关于创作动机的“愤激文学观”。

在评点《水浒传》的过程中,金圣叹发现施耐庵同样具有古人“发愤著书”的创作动机,并且相比前人更近一步,那种集聚于心的愤怒已经达到了“怨毒”的地步。《水浒传》第十八回中,讲述了林冲火并王伦,晁盖等人夺取梁山的故事,期间杂以阮小二痛骂何观察,林冲怒骂王伦的情节。金圣叹认为这不仅是情节设置需要,更是作者通过小说里的人物将自己内心的怨恨之气抒发出来:“此回前半幅借阮氏口痛骂官吏,后半幅借林冲口痛骂秀才。其言激愤,殊伤雅道。然怨毒著书,史迁不免,于稗官又奚责焉”。

这种“怨毒著书”的创作动机包含了作者对现实黑暗的不满,《水浒传》第十四回“吴学究说三阮撞筹公孙胜应七星聚义”中有这样一段话:“阮小五道:‘如今那官司一处处动掸便害百姓。但一声下乡村来,倒先把好百姓家养的猪羊鸡鹅尽都吃了,又要盘缠打发他。如今也好叫这伙人奈何!那捕盗官司的人那里敢下乡村来’”,金圣叹就此评道:“千古同悼之言,《水浒》之所以作也”、“作者胸中悲愤之极”。

同时,也包含了作者对自身才情难以施展的愤懑,《水浒传》第六回中,林冲与陆谦交谈时说道:“男子汉空有一身本事,不遇明主,屈沉在小人之下,受这般腌臜的气”,金圣叹认为这是作者借人物写自身的遭际:“发愤作书之故,其号耐庵不虚也”。“才子”著书,是为了把心中所埋藏的对于社会的种种怨愤都尽情的发泄出来,尽管“怨毒”已经殊伤雅道,但是没有这种“怨毒”也就写不出《水浒传》这样的优秀作品来。

纵观《水浒传》全书,作者这种发泄怨愤的笔墨皆轻易可查,作者内心的激愤由此可见一斑!金圣叹就此感叹道:“为此书者,吾则不知其胸中有何等怨苦而为如此设言”。因此,从“发愤著书”到“怨毒著书”,都表明了一个共同的特点,才子著书,内心的激愤是一种很大的驱动力。

当然,从“发愤著书”到才子的“怨毒著书”,细论其动机,绝不仅仅只是个人爱憎之情的抒发,“若世间又有不妙之文,此则非天下万世人人心里之所曾有也,便可听其为一人自己集也”,单纯的个人怨愤的表达不会引起绝大多数人的共鸣,才子的“怨毒著书”,是表达了一种公共的理性和感情的因素:“世间妙文,原是天下万世人人心里公共之宝,绝不是此一人自己文集”,“怨毒著书”的背后,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即蕴含着深刻的思想,这种深刻的思想,大体而言,是一种“天下之公理”,是被读者所普遍接受的。

正因为如此,读者在阅读作品时,会感到某种心灵上的契合:“《西厢记》不是姓王字实父此一人所造,但自平心敛气读之,便是我适来自造。亲见其一字一句,都是我心里恰恰正欲如此写,《西厢记》便如此写”、“想来姓王字实父一人,亦安能造《西厢记》?他亦只是平心敛气,向天下人心里偷取出来”。“才子”作品之所以有丰富的情感魅力和文学魅力,正是因为传达出了天下人共同的思想感情,而这一点,在“才子”创作动机的发端,就已经或有意或无意的隐藏在“才子”的脑海中了。

02文以自娱

同样是在《水浒传》中,金圣叹提出了“才子”创作动机的另一个方面,即“文以自娱”。在“读第五才子书法”的开篇,金圣叹在谈及施耐庵的创作缘由时,直接言明“只是饱暖无事,又值心闲,不免伸纸弄笔,寻个题目,写出自家许多锦心绣口,故其是非皆不谬于后人”。

金圣叹认为作为“才子”的施耐庵在创作《水浒传》之前,本来没有什么特殊的目的,只是闲极无聊,舞文弄墨,把写作当成一种自我娱乐消遣的方式。在《水浒传》的第二十八回回前总评中,金圣叹再次强调:“古之君子,授命载笔,为一代纪事,而犹能出其珠玉锦绣之心,自成一篇绝世奇文。岂有稗官之家,无事可纪,不过欲成绝世奇文以自娱乐,而必定张定是张,李定是李,毫无纵横曲直,经营惨淡之志哉?则读稗官,其又何不读宋子京《新唐书》也”,可见,金圣叹对才子“文以自娱”的创作动机是深以为然的。

“文以自娱”的创作动机摆脱了才子在创作时的功利态度,只是单纯从审美娱乐出发,写出自家的“锦心绣口”。比如金圣叹在评点的过程中,多次使用“如锦”、“锦绣”、“锦心”、“绣手”之类的字眼,这是纯粹从文学审美的角度称赞“才子”创作的艺术才能。“文以自娱”相比中国古代的另一种创作动机“以文为戏”说有着明显的不同。

“以文为戏”说古已有之,早在魏晋时期。干宝就在他的《搜神记》序言当中说:“幸将来好事之士录其根本,有以游心寓目而无尤焉”,强调了同类小说所具有的娱乐作用。

到了唐朝时期,著名诗人柳宗元在读韩愈所著《毛颖传后题》中对文学的娱乐性给予了正面的肯定,他说:“尽文艺之奇味以足其口欤!”他把儒家正宗的经史子集和小说的关系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经史子集是山珍海味,小说是水果,山珍海味之后,吃些饭后的水果也未尝不可。

柳宗元借此比喻试图为小说等“不入流”的文学形式争取一席之地,不过,他的“以文为戏”的观点终究还是摆脱不了把经史子集作为正统的局限性,他把小说仅仅视作是饭后的水果,仅仅是供人在无聊之时的消遣戏耍,是一种娱人的工具,这无疑带有很强的歧视意味。

金圣叹关于才子创作的“文以自娱”说则不同,他首次从作家主体的角度对文学的审美娱乐特质给予了肯定,稗官之家,撰成绝世奇文以自娱乐,文学可以娱人,也可以自娱,作家通过作品的创作展现自己的才情,是一种自我成就的方式。此外,“文以自娱”的具体形式也不应该受到限制,只要“是非皆不谬于后人”,就不必非要以道义标准来衡量或者以教化的责任来束缚,可以是单纯的娱乐,是不应该受到谴责的。

当然,金圣叹有如此观点并非完全否定文章“文以载道”的作用,他只是认为“善论道者论道,善论文者论文”、“圣人作书也已德,古人作书也已才”,作品的创作可以从审美娱乐的角度出发,没有必然实施社会教化的任务。

在对《水浒传》评点的过程中,金圣叹给出了两种似乎截然相反的“才子”创作动机,这引起了后人的不同讨论,当代学者张国光就倾向于《水浒传》作者的创作动机是“怨毒著书”,他认为金圣叹在“读第五才子书法”开篇中提到的“又值心闲,不免伸纸弄笔,寻个题目,写出自家许多锦心绣口”只不过是为躲避封建统治对《水浒传》的禁毁而采取的一种保护色,这从《水浒传》的主题,揭示的思想意义就可以看得出来。

也有学者认为这两种创作动机从根本上来讲是不矛盾的,学者白岚玲就认为“文以自娱”是属于才子为文的动机,而“怨毒著书”则是写作的过程中出于一定的社会良知和社会责任感而对社会上的丑恶现象进行的抨击和讥嘲,这两者在创作中是可以统一的。

实际上,文学作品具有多样性,用一种固定的模式将其强硬的分类是不妥当的,文学作品的创作动机即可以是“怨毒”著书,也可同时是一种审美娱乐的艺术形式,作者的创作动机是包含在“有意”与“无意”之中的。金圣叹在评点过程中,将才子这两种创作动机都发掘出来,也反映了他开放的文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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