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该句最早出自《国语·晋语四》,篇名为《重耳婚媾怀嬴》,讲的是秦穆公把怀嬴嫁给重耳的事。
故事经过是这样的。
话说,重耳听闻秦国与晋国结了仇,于是投奔秦国,想要借助秦国的势力夺取晋国的君位,而秦穆公也有此打算,以重耳替代不听话的晋怀公,为了巩固双方的关系,秦穆公把五位秦国女子许配给了重耳,其中就有怀嬴。
有那么一天,重耳洗完了手,没等怀嬴递毛巾,自己先把手给甩干了,其用意就是不愿意和怀嬴接触,怀嬴可不吃这一套,大发雷霆,说我们秦国和你们晋国同等地位,你瞧不起谁呢?
重耳这人也是犯贱,给脸不要脸,挨顿骂才知道害怕,人家不愧是大人物,能屈能伸,脱了衣服,把自己捆起来去秦穆公那里请罪,秦穆公这种老练的政治家当然会讲场面话了,说这都怨自己,是自己想得不周全,做得不好,是否让怀嬴留不,全听重耳的。
那么问题来了,重耳为什么对怀嬴意见那么大呢?
其实,这事也怪不得重耳抵触,因为这个怀嬴曾经是太子圉的妻子,倒不是因为怀嬴嫁过人,在春秋时期,女人再嫁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问题是出在那个太子圉身上,因为这个太子圉是重耳的亲侄子,重耳娶怀嬴,相当于伯父娶侄媳妇。在春秋时期,儿子娶老子的女人是合乎礼数的,称之为“烝”,老子娶儿子的未婚妻也不少见,但叔伯娶侄媳妇好像仅此一桩。
太子圉此前在秦国做人质,秦穆公将怀嬴嫁给了他,后来听闻爹死了,自己偷跑回国接任去了,没给秦穆公干涉晋国内政的机会,这让秦穆公大为光火,也才有了秦穆公招揽重耳的需要。
于是司空季子对重耳做了一番思想工作,目的就是让重耳接受这桩婚事,下面的内容就是司空季子讲的道理。
同姓为兄弟。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青阳,方雷氏之甥也。夷鼓,彤鱼氏之甥也。其同生而异姓者,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唯青阳与苍林氏同于黄帝,故皆为姬姓。同德之难也如是。昔少典娶于有僑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二帝用师以相济也,异德之故也。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异类虽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同志虽远,男女不相及,畏黩敬也。黩则生怨,怨乱毓灾,灾毓灭姓。是故娶妻避其同姓,畏乱灾也。故异德合姓,同德合义。义以导利,利以阜姓。姓利相更,成而不迁,乃能摄固,保其土房。今子于子圉,道路之人也,取其所弃,以济大事,不亦可乎?——《国语·重耳婚媾怀嬴》
这段文字读起来有点乱,我这里帮大家逐条分析。
“同姓为兄弟”是这段内容的主旨,接下来是以黄帝之子来举例,说黄帝有25个儿子,即“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只有青阳和夷鼓为同姓,都是己姓,言外之意就是,黄帝得另外23个儿子都不是己姓,且彼此都不同姓,那么,黄帝的儿子们一共应该有24个姓,但接下来又说:“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也就是说,黄帝一共有4位妻子,这4位妻子所生的儿子一共有12个姓,这显然同前面的说法矛盾。
那么,我们可以换一种解释,就是说黄帝的25个儿子并不是都得到姓了,只有14个儿子得姓,其中只有青阳和夷鼓同姓,占了一个,另外还有12个人分别得了一个,一共12个,即“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合起来就是13个姓。
最诡异的其实是接下来的内容,司空季子似乎是个话痨,他又说了一遍黄帝有25个儿子,“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又说有14个人得姓,分的却是12个姓,令人无语的是后面的那句“唯青阳与苍林氏同于黄帝,故皆为姬姓”,也就是说,这个数学题是这样的:说有14个小朋友要分12个果果,这14个小朋友中只允许有2个人同吃一个果果,剩下的都得是一人一个,请问怎么分?
但凡是念过幼儿园大班的孩子都能知道,这个是没法分的,差了一个,可是《国语》居然就这样堂而皇之地记载了下来。
最最诡异的还不是这个数学题,而是语文题,前面刚讲完“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后面就来一句“唯青阳与苍林氏同于黄帝,故皆为姬姓”,那么请问,青阳到底是己姓还是姬姓呢?
这个问题两千多年来没人能回答得上来,但引用这段内容的人却大有人在,自此,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这些姓都成了黄帝之后,而黄帝也被冠以姬姓。
而姬姓的起源在《国语》中其实是有说法的。
我姬氏出自天鼋,及析木者,有建星及牵牛焉,则我皇妣大姜之姪、伯陵之后逄公之所凭神也。岁之所在,则我有周之分野也。月之所在,辰马农祥也,我太祖后稷之所经纬也。——《国语》
明确地说姬氏出自“天鼋”,讲了两个先祖,一个是“皇妣大姜”,一个是“太祖后稷”,大姜在前,后稷在后,这与《诗经》的说法严丝合缝。
厥初生民,时维姜嫄。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无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诗经·大雅·生民》
顺便补充一下,这里的“皇妣大姜”可不是什么周太王的妻子、周文王的奶奶,而是《诗经》里的姜嫄,此处讲的是“姬氏”的起源,同周太王的妻子八竿子打不着,差着一千多年呢,而且伯陵是上古人物,《山海经》说他是炎帝之孙,怎么可能成为周太王妻子之姪。
早期的很多学者为了把姬姓往黄帝身上靠,硬要说“天鼋”就是“轩辕”,而轩辕就是黄帝,其实“天鼋”就是姬氏信奉的一种图腾,这个符号频繁地出现在周代青铜器上,与轩辕更是毫无关系。
“鼋”标记顺便说一下,“轩辕”同“黄帝”也不等同,在《孔子家语》之前,没有文献把黄帝等同于轩辕,黄帝是一位上古君主,“轩辕”是一个氏族称谓。
《庄子》里讲的轩辕氏还处于结绳记事时期呢。
昔者容成氏、大庭氏、伯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畜氏、轩辕氏、赫胥氏、尊卢氏、祝融氏、伏戏氏、神农氏,当是时也,民结绳而用之。——《庄子》
我们回到司空季子的那番道理中去,他讲完了黄帝二十五子及得姓的事情之后,得出的结论是:同德之难也如是。
问题是,什么叫“同德”?他在前面并没有交代过。而接下来讲的是另一个典故,是关于黄帝和炎帝的,说黄帝和炎帝都是少典和有蟜氏的儿子,因为在不同的地方成长,用了不同的姓,于是互相征伐,引出了“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一说,问题是,炎黄之前是否有“姬水”和“姜水”呢?
如果没有,那么这句话就是不成立的,如果有,“姬水”和“姜水”的名字又是从何而来?要知道,最早的“姬”和“姜”都是“姓氏”专用字,并无它意,那么是不是可以说,在黄帝之前,就有姬姓存在了,在炎帝之前,就有姜姓存在了呢?
接下来才交代前提,“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和“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即“姓”与“德”的辩证关系,也就是说,司空季子讲了一段漏洞百出、颠三倒四的话后,得出的结论却是有逻辑的,即建议重耳接受这桩婚事,因为晋国是姬姓,秦国是嬴姓,两个异姓国是不同德的,如果要拉近彼此的关系,可以通过联姻来实现,即:“故异德合姓,同德合义。义以导利,利以阜姓。”
在《国语》一书中,这样的逻辑混乱的情况仅此一处,如果我们尝试着把司空季子论述的自“凡黄帝之子”至“异德之故也”一段删掉,逻辑居然就通了。
同姓为兄弟。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青阳,方雷氏之甥也。夷鼓,彤鱼氏之甥也。其同生而异姓者,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异类虽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同志虽远,男女不相及,畏黩敬也。黩则生怨,怨乱毓灾,灾毓灭姓。是故娶妻避其同姓,畏乱灾也。故异德合姓,同德合义。义以导利,利以阜姓。姓利相更,成而不迁,乃能摄固,保其土房。今子于子圉,道路之人也,取其所弃,以济大事,不亦可乎?
而太史公在《史记·五帝本纪》里在论述黄帝的时候也摘取并整理前面一段。
黄帝二十五子,其得姓者十四人。——《史记》
在这里,太史公认为青阳和夷鼓二人是一个姓,而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加起来应该是十三个姓,正好是十四个人。
太史公在《国语》中显然是也没见过“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那一段,所以《史记》讲黄帝姓公孙,而没有姬姓一说,事实上,黄帝姓公孙也没有任何道理可言。
综上,我的观点是:《国语·重耳婚媾怀嬴》一文在汉代被修改过,其修改时间要晚于《史记》成书时间,但修改者没有删除原书内容,仅是加入了自己的内容,甚至还参考了《史记》,于是整合出“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一说,导致行文错乱,前后矛盾,后世学者多以此来证实《国语》的不可信性,造成了《国语》地位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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